發布時間:2013-09-26閱讀量:6163[打印]
關于印發《江蘇省經濟專業正高級經濟師 資格條件(試行)》的通知 蘇職稱〔2008〕18號 各市人事局,省有關單位: 現將《江蘇省經濟專業正高級經濟師資格條件(試行)》印發給你們,請貫徹執行。在執行中有何意見,請告省職稱辦。 附:《江蘇省經濟專業正高級經濟師資格條件(試行)》 二○○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江蘇省經濟專業正高級經濟師資格條件 (試行)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資格標準 精通本專業理論和專業知識,掌握國內外現代的經濟管理科學方法和發展趨勢;通曉與本專業有關的法律、法規及規章,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,能為本部門或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決策服務;具有豐富的經濟工作實踐經驗,能解決重大經濟活動中的關鍵或疑難問題,在創新經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、社會效益方面業績卓著;對本專業理論有系統研究,公開發表、出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高水平的論文、著作;能組織和指導經濟專業人員完成各項專業業務,對經濟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做出較大貢獻;能運用計算機和外語獲取信息和進行學術交流;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。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資格條件適用于從事經濟專業工作的人員。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三條 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要求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,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,取得高級經濟師資格后,年度考核合格(稱職)以上。 取得高級經濟師資格后,出現如下情況之一,在規定的年限上延遲申報或不得申報: (一)年度考核基本合格(基本稱職)及以下或受警告處分者,延遲1年以上。 (二)受記過以上處分者,延遲2年以上。 (三)偽造學歷、資歷,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,一經發現,不得申報。 (四)在經濟活動中有違法行為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,不得申報。 第四條 學歷、資歷要求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 (一)大學本科學歷(學士學位)以上,取得高級經濟師資格后,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。 (二)取得高級經濟師資格后,從事本專業工作4年以上;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 1.?。ú浚┘壙萍歼M步二等獎(及相應獎項)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(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) 2.獲得省級以上“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”或“優秀創業企業家”稱號,或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。 3.獲得具有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(第一發明人)2項以上。 第五條 繼續教育要求 取得高級經濟師資格后,按照《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》和《江蘇省經濟管理領域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知識更新工程(“353工程”)繼續教育的意見》的要求,結合本專業實際工作需要,參加繼續教育,達到規定的要求。 第三章 評審條件 第六條 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精通本專業理論和專業知識,掌握國內外現代的經濟管理科學方法和發展趨勢;通曉與本專業有關的法律、法規及規章,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,能為本部門或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決策服務;對本專業理論有系統研究,公開發表、出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高水平的論文、著作。 第七條 工作經歷(能力)要求取得高級經濟師資格后,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 (一)連續主持大、中型企事業單位的經濟工作3年以上,或作為主要骨干連續參與大、中型企事業單位的經濟工作5年以上,或連續主持小型企業經濟工作5年以上。 (二)主持1項以上國家、?。ú浚┘壔?項以上市(廳)級基礎設施建設、技術改造項目或大中型企業的中外投融資、企業改制、兼并聯合、管理創新、企業文化創優等項目的方案論證、可行性評估及組織實施。 (三)主持大型經濟活動的組織工作。近3年中每年主持1次以上高層次有影響的論壇、研討會或報告會等重大活動,本人在大會上發表價值較高的學術報告或專題演講。 第八條 業績、成果要求 取得高級經濟師資格后,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 (一)主持(3年以上)或作為主要骨干(5年以上)參與大、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期間,連年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,或為企業的扭虧增盈作出突出貢獻。政策性虧損企業不作盈利要求。 (二)主持小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期間,連續5年為企業的經營管理和主要經濟指標達到本市同行業企業先進水平(前2名)作出突出貢獻(以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證明為準)。 (三)主持1項以上國家、?。ú浚┘壔?項以上市(廳)級經濟項目的可行性評估及組織管理,經實踐運用達到預期目標。 (四)從事經濟領域的研究與實踐,其成果獲國家三等獎或?。ú浚┘壎泉勔陨溪剟睿ㄒ元剟钭C書為準);或5年以上從事行業規劃、經濟政策研究,主持制訂的重點行業規劃、重要經濟政策規章,經主管部門批準付諸實踐,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。 (五)主持高層次有影響的論壇、研討會等重大活動,本人在會上發表學術報告、專題研究,并經省內2名以上同行學科帶頭人評鑒具有較高水平和價值(須有書面評價意見)。 (六)企業目前擁有1個以上中國名牌或2個以上江蘇省名牌產品,或者企業擁有1項以上國家發明專利或2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,所獲專利已實施并取得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;本人為創名牌或專利發揮了重要作用。 (七)主持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經營管理工作期間,連續3年為企業的經營管理和主要經濟指標達到本市同行業先進水平(前2名)作出突出貢獻(以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證明為準)。 第九條 論文、著作要求 取得高級經濟師資格后,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 1.出版本專業學術著作或譯著1部以上(本人撰寫10萬字以上)。 2.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上公開發表具有較高水平的本專業論文3篇以上(第一作者)。 第十條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 (一)計算機專業大學??埔陨蠈W歷(學位); (二)取得國家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(水平)考試合格證; (三)取得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,或取得國家或省統一組織的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(核)規定科目的合格證。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申報經濟專業正高級經濟師資格應提交第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條規定的材料,并按規定程序送評。 第十二條 從國內外引進的有特殊成就的人才,可根據本人實際水平和能力直接申報。 第十三條 與本條件相關的材料要求、詞(語)或概念的特定解釋、若干問題說明等見江蘇省正高級經濟師資格條件附錄。 |